2)第218章 成功入瓮_重回1980小人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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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一旦双方选择联手,万一弄哪一条合同条款没看清楚,这些人损失的可不只是金钱而已。

  况且林平手上有钱,即便大家伙成立一个新公司,一旦林平选择二次注资的话,所有人的股份都会被稀释,到时候这些人的话恐怕会后悔莫及。因为他们不可能有足够的现金与林平同步注资。

  即便这些人占有公司百分之四十九的股份,林平连续两三次选择注资,就可以把这些人占股百分之四十九的股份稀释到连百分之十都不到。

  郭德胜非常坚信,这些小公司虽然公司规模不大,可是这些掌权的人应该明白这个道理。

  “这些小公司也就罢了,你说万一林平找上门与我们联手,我们要如何抉择呢?”李兆基看着老友郭德胜问道。

  “这…”不得不说,这个问题还当真有些难回答。

  按照正常人的思维,现在肯定是不能与林平联手。

  可是作为一个商人,最重要的是维护自己的利益,与林平为敌得到的利益更多,还是选择加入林平得到的利益更多?

  权衡之下,才能做出最终的决定!

  看着好友一时之间回答不出,李兆基没有等待,还是继续问道:“如果我猜测不错的话,林平一定会拜访我们五大地产商其中四家,唯独不会拜访长江实业!

  我担心的是一旦有一家公司动摇的话,这一次我们将彻底失败。只要少了一家大公司的支持,我们便无力支付这庞大的地皮费用。

  扣除那些小公司的话,我们五家就要承受二十亿美金的支出,以及之后还有好几亿的建设费用。平均到每一家头上至少六到七个亿美金!

  这么大笔的支出单单是凭借这五家房地产公司肯定拿不出,我们还需要从其他的公司之中用任何名义进行挪用资金。这不但会让房地产公司陷入相当长时间的停滞,而且会拖累我们其他的公司。”

  对于这些大佬们来说,每个人名下都有好几家公司跨度不同的产业。

  以李兆基为例他的名下除了有新鸿基地产之外,还有中华煤气这样的公司。

  虽然两家公司都是他名下的产业,可两家都是相对独立的上市公司。

  即便最后挣到的钱都放到了李兆基的口袋,可是在财务上却不可以随意挪用资金,任意挪用资金的话,会侵犯到股东的利润。

  这种罪名大到甚至可以把牢底坐穿。

  即便是两家公司都归于李兆基一人,李兆基想用中华煤气公司的钱去支援新鸿基地产的话,必须得到中华煤气董事会的同意。

  即便李兆基全权掌握中华煤气,他一个人可以说了算,但是也不得不考虑之后承担的风险。

  除非他掌握公司百分之五十一的股权,做到绝对的控股,别人的任何决定都无法影响到他。

  一旦他无法拥有百分之五十一的股权,而其他的股东们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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