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108章 嚣张的胖子_抗战之还我河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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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,追随在他身边的男人也极多,这其实也是一种自然法则,延续在基因烙印中的一种生物本能。

  “是啊,能跟在长官身边冲锋,石小栓就算是死也是值得的吧!”陈运发讷讷的轻声说道,脸上闪过一丝失落。

  做为整个十九路军三万大军里排的上名号的机枪手,他陈运发这个普通大头兵的名字连团长都知道。就算在三个月之前和小鬼子那场殊死大战中,他也曾凭借一己之力,用一挺轻机枪挡住了上百小鬼子的轮番冲击,替全连赢得了撤退的时间。在进独立团的跑步考核中,他也靠着惊人的意志力勇夺第一,那怕是胖子团座,也排在他后面,虽然那几乎是用生命换来的。

  毋庸置疑,陈运发是名优秀的士兵,不光是在别人眼中,就是在他自己心里,也一直是这么认为的。

  但他依然没资格陪在胖子团座身边,陪他一起冲锋陷阵。陈运发心里很清楚,如果对方三百人来真的,三百支枪同时开火,凭他手中的一杆老套筒和一支盒子炮,总共不过十几发子弹,他最多干掉七八人就得被打成蜂窝,恐怕那时候团座还要来照顾他。

  所以当刘浪孤身冲进三百护卫的包围圈,陈运发选择了旁观,第一是因为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,第二个原因就是他知道他不能成为长官的负累。

  只是连他也没想到长官会这么猛,完全凭借着一己之力就将三百护卫弄得连屋都不敢再进,几乎已经变相的承认了自己的失败。

  总有一天,自己也会成为能陪长官一起冲锋的那个人,陈运发深吸一口气,眼神变得坚定起来。

  人之所以分为平庸和优秀两种,那就是在失落和打击面前,前者怨天尤人停滞不前,而后者则能知耻而后勇重新前进。

  陈运发显然就属于后者,恐怕就连他自己也不知道,他的成长远远超过了他自身和刘浪的期待。只用了五年,他就成为刘浪手中最锋利的军刀,成为日后无数日寇都闻名色变的“无常”,死在他手下的日寇,甚至远远多过刘浪亲手宰的。

  刘浪也不知道,独立团最锋利的尖刀,就在今天,默默的开始磨砺起了自己的锋芒。

  他这会儿,正手提着一支七十年后枪械收藏玩家们极为喜爱的老古董盒子炮,地指着面前五六米处惊骇不已的一对兄妹,笑眯眯地说道:“苟小姐,你输了。”

  苟赛玉苍白的脸上涌起一片潮红,愤怒的潮红,与其说是因为身边多达二十名护卫的愚蠢,让敌人欺到身前都没发现,不如说是该死的死胖子那副一脸得瑟的模样,当然,还有他嘴里那句吊儿郎当近乎于调戏的一句“狗小姐”的称谓。

  苟姓不好听,可那是老祖宗传下来的苟赛玉没法改,但没人敢用这种语气喊她苟小姐,护卫们下人们直接喊大小姐,亲属们则喊称谓,就算省城那些高官们,喊苟小姐时也极为严肃,绝不会拿这个来开玩笑。

  可是,面对黑洞洞的枪口,苟赛玉也只能把一口老血闷在心里。

  那个死胖子可不是善茬儿,先前已经证明过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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